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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山三七产业大事记(1951-1962年)

文章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22/12/23 15:51:57 浏览数: 3994

1951 年

      12月  文山专区三七种植面积785 亩,产量5033 千克,三七平均价为77.20 元 / 千克。


1956 年

      12月  文山专区三七种植面积和产量,由1951 年的785 亩5033 千克,增加到1956 年的5850 亩

3.75 万千克,三七平均价为90 元 / 千克。


1957 年

      12 月  中共文山地委批转《西畴县委关于农业社社员在自留地种三七的意见》,指出:“自留地种三七,不但失去自留地的意义,且滋长社员的自发思想,要辩论,要在提高群众认识的基础上加以制止。”

      同月  人民公社运动试点阶段,把农户和生产队种的三七收归公社所有,农民种植三七积极性受挫,全区三七在地面积从1956 年的5850 亩减至3667 亩。三七平均价由1956 年90 元 / 千克降至76 元 / 千克。


1959 年

      1月  云南省药材工作会议要求文山州“大放三七的卫星”(“卫星”系时代语言,意指创最高记录)。

      6月  文山州人民医院院长李全喜捐款1000 元,倡议组建制药厂,全院职工集资5000 元,经中共文山地委批准,成立“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医院附属制药厂”;1962 年2 月,更名为“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西药制药厂”;1964 年4 月,又更名为“文山州制药厂”(即云南白药集团文山七花有限责任公司前身),为文山州早期仅有的一户国有制药企业。


1960 年

      11月  文山州人民委员会下发《关于加强三七的种植和田间管理的通知》,要求把当年所产三七红籽全部按期栽种。


1961 年

      11月  省财政厅、卫生厅下达1961 年发展药材生产资金4 万元,扶持文山、西畴、砚山发展三七生产。


1962 年

      5月  州人委下发《关于建立生产管理责任制,加强三七田间管理工作的通知》。

      6月  省劳动局、省药政管理局通知,安排砚山铳卡农场种植三七150 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