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山三七产业大事记(1975-1981年)
文章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23/1/16 17:16:24 浏览数: 4187
1975年
7月 州革委取消三七农业税的八折优待政策。
9月 州革委《关于严格控制三七生产的决定》强调:公社、大队、三七联营场和国营农场要坚持按计划种植三七,不许超过;从今年起国家机关、企业(除农场外)、学校、部队、手工业社 一律不准栽种三七,凡是生产队联营的三七场,要逐步过渡到大队、公社联营,不准到外县的社、队租地种三七,不准雇工种三七;不准出成本出技术到外地合营种三七;不准跨地区交售;不准 长途运销;不准把产品分给社员拿到自由市场出售,严格实行计划收购。
1979年
4月 州革委在富宁县城关公社三七联营场,召开全州三七生产会议。对全州三七生产经营进行调整,将以大队为基础改为生产队为基础开展联营。当时种植三七的生产队达1616个。
8月 省革委下调文山州三七种植面积,控制在1.5万亩。除铳卡农场的红籽2410万斤交州医药公司外,各地的三七红籽就地销毁;省拨款60万元,弥补文山州三七红籽的损失。得到弥补的单位124个,其中生产队61个,社队联营场59个,国营农场4个。
1980年
1月 文山州经委、财办通知,从1980年起,调供省内外及外贸出口的三七和其它中药材, 统一由州医药公司经营。
12月 砚山铳卡农场无偿赠送1500万粒三七红籽给麻栗坡、马关、富宁三县,帮助民族地区发展经济。
1981年
9月 州政府发布加强中药材管理布告,规定“本州所生产的全部中药材由文山州医药公司统一经营”,各县公司按州下达计划收购调州医药公司;三七产品一律不准上市交易,非经主管部门同意,不准抢购套购贩运转手倒卖;生产队和个人生产的产品,就地交售给药材主管部门或委托代购的基层供销社;一律不准向外省出售三七红籽和籽条。
11月 文山州经委在丘北新沟农场召开中药材生产会议,传达中共云南省委县委书记会议精神。确定国家、集体、个人一起上,积极发展三七药材生产,修订了药材生产发展规划,分县分品种下达了药材生产任务。